提前支付条款是指债券契约上的一项规定,说明在债券到期之前,一个允许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,如债务人无力偿债、破产或违约时,要求偿还全部余额的条款。风险投资中常用于雇用协议中的条款,允许雇员提前与分期到位安排的进度执行部分和所有的股票期权,一般在企业被收购的时候可以采用这一条款。
比如约定如果债权人破产,合同便立即到期,还有,在分期偿还贷款的合同中约定,一旦债务人不偿还一期债务,那么全部债款就立刻到期并要被偿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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